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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医院关于对市医院草菅人命一

8月18日,一篇题为《医院酒后输头孢,谁之过——市医院草菅人命》的文章,通过网络在社会上广为散布。该文歪曲事实真相,错误地进行自我推论,对医院进行恶意指责,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为廓清社会影响,还原事实真相,医院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对患者负责,对医院负责”的态度,特作如下申明:

患者李某,男,61岁,因患“恶心呕吐头晕乏力腹部不适10小时”于年7月27日10时12分急诊入住医院。据了解,该患者有40年的饮酒史,日饮酒量一斤左右,医院诊断为“酒精性肝硬化、脾大”,也曾在解放军医院肝病科诊治长达2年之久。

患者入院诊治资料显示:白细胞两万四,中性粒细胞83.6%,均属异常增高,且肝功能多项指标异常,存在着严重感染和肝功异常,病情复杂且危重。为确保有效治疗,医院多次展开多学科专家会诊,权衡利弊,优选方案,采用了多种积极的治疗抢救措施。遗憾的是,由于患者病史较长、病情复杂,不断加重,于年8月6日11:00经抢救无效临床死亡。患者死亡后,医院在第一时间内,又组织院内专家进行了病例讨论,明确认定死亡原因为:酒精性肝硬化、肝衰竭、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消化道出血等。?

由于在治疗过程中,我们考虑到患者本身患有酒精性肝硬化,存在严重肝病,合并严重感染,医生权衡利弊,十分慎重地选用了对肝脏影响较小的头孢替安,为病人一次性输入2克抗感染治疗。且在整个输注过程中,患者未出现头孢替安引起的呼吸困难、血压下降、意识丧失等不良反应。所以,网文所言,医院错误地输入了头孢药物导致了患者死亡,实乃患者家属对药物性能不甚了解而产生的误解。因此,患者的死亡与输入头孢并无因果关系。医院的过激言论是错误而毫无根据的。

医院在救治李某过程中,态度是认真的,工作是严谨的,诊断是明确的,治疗符合医疗规范,而绝非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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