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附院脑病科将开展陕西省中医脑病临
轻点该页最上方蓝色小字:陕中附院脑病科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原陕西省卫生厅等六厅局《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充分发挥国家中医药临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暨10个中医药重大病种创新计划组长单位的专业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中医临床专科人才培养,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全省卫生计生工作整体要求,我局计划从今年开始,每年在全省开展2-3个专业的中医临床专科人才培训。为做好年的中医脑病临床专科人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医院45岁以下、具有中医临床中级以上职称或县级五年以上中医住院医师职称的中医脑病临床技术骨干。
全省中医脑病重点病种协作单位可选派2—3人,医院最多选派1人参加培训。
二、培训机构
委托医院为培训机构,由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医院脑病科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
脱产培训3个月,包括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两部分,其中理论学习15天,共计个学时;其它时间为临床实践。
培训报到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届时由医院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
培训重点为中医脑病临床技能、辨证思路及诊疗方法,同时培训相关专业中医理论及临床科研方法。理论学习以中医脑病基础知识为主,讲授中医经典、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和中医科研思维与方法。临床实践要求掌握中医脑病重点病种的中医临床路径及诊疗方案、10项以上的中医脑病适宜技术并能推广应用。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者发给我局统一印制的《全省中医临床专科人才培训合格证书》,授予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I类学分20分;考核不合格者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减少其单位下一年度专科人才培训名额。
六、培训经费
我局以每人0.6万元的标准对该培训给予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理论培训、带教老师津贴、培训对象住宿补助及考核评估等。
七、相关要求
(一)各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对其填写的《全省中医临床专科人才培训报名表》(附件1)及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职称证进行审核,形成《全省中医临床专科人才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于年8月20日前将汇总表(含电子版)、培训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送至医院科研科。
(二)医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医院教学、医务、人事、后勤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训工作。要按我局要求做好教学培训计划,利用全省资源,合理安排师资,精心准备培训内容。要明确牵头部门,做好学员的考勤、培训、考核、食宿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数量。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学员花名册、考勤记录、考核成绩,培训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至我局。
对于承担培训工作且能较好完成培训任务者,我局将在国家中医药临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及中医药重大病种创新计划等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中酌情给予加分。
(三)各市、医院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培训,要以培训为契机,主动与培训机构建立长期协作关系,医院专科发展。各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数量和质量,将作为我局日后遴选中医科技创新联盟协作单位的参考依据。
(四)培训对象培训期间不得中断学习,要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培训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住宿费全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伙食费自理,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八、联系人
(一)医院科研科 惠建荣
电 话:-、
电子邮箱:szfykyk
. 通讯 邮政编码:700(二)省中医药管理局医疗科研处闫小青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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